医学人文学院卫生法学系 “我国养老服务立法”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4-11-18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服务立法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养老服务事关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深入探讨和研究我国养老服务立法,11月13日下午,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卫生法学系举办了“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服务立法”研讨会。 来自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以及卫生法学系师生共同就养老服务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会议由卫生法学系主任李筱永教授主持。 李筱永教授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会议的目的和议程。随后,郭飞飞老师就“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服务立法研究”进行了主旨汇报。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研究养老服务立法对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高成运主任指出,我国已进入急需法律保障的老龄化发展新阶段,立法应考虑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动态性、考虑如何符合国情并具前瞻性。中国人民大学比较法教研室主任丁相顺教授指出,养老服务立法需考虑国家、社会、个人的责任分担、主体分类及其权利义务关系平衡,研究中可参考借鉴日本介护保险法。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副所长王显勇教授指出,从养老服务的概念出发,用权利义务角度明确费用支付主体,划分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等多元主体的养老服务中的责任。北京工商大学侯雪梅副教授应重点关注失能失智老人照护问题,这是养老问题中突出且难解决的部分。日本一桥大学杨帆博士结合日本高龄者虐待防治法,谈了我国养老服务立法中老年人虐待防治的思考。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栾平平律师结合养老服务实践中的纠纷,指出机构养老立法的重要性。卫生法学系的各位结合自身的研究成果及研究经验,对养老服务立法的法理基础、立法模式、立法重点内容等进行了深入分析。 李筱永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她强调,养老服务立法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是对我国养老服务立法的一次深刻思考和广泛讨论,而且为卫生法学系师生与专家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搭建了一个宝贵的平台。研讨会不仅促进了知识的交流与智慧的碰撞,而且为卫生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新的活力。 |